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
会〔2023〕21 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21 号)(以下简称“17 号解释”),17 号解释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
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17 号解释要求,公司将对原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印发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23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17 号解释”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
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该等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
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