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责,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有三名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张世超,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民建会员,博士研究生,中科院过程工程
研究所博士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端功能材料与智能材料”总体专家组副组长,
国家973计划储能锂二次电池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新材料技术领域特种功
能材料主题专家组专家,先进能源技术领域节能与储能主题专家组专家,中国民主
建国会中央联络委副主任,国家开发银行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电池材料标准委员
会副主任,中国中车集团新能源专家委员会专家,国家能源局十三五储能产业规划
论证专家组专家。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
工程学院二级教授。2023年度履职时间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张世超 6 6 6 0 0 1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绩效、社会责任等委员会。公司制
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以规范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绩效委员会委员,
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并亲自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
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5次,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仔细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持续关注
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在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融资方案等事项的决策上发表了专业意见与建
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
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五)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多种方式与
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各类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所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
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
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
酬水平,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项议案并发表审议意见,履行相关义务。
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世超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