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真核实了《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并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
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
会对《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