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17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34,992,000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 0.9 元(含税);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后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
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关于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XYZH/2024YCMC01B0086
《审计报告》确认,2023 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871,572.7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808,740.81 元,依据《公司法》和《宁夏青龙管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为 958,484,360.20 元;
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4,90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9 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 29,730,339
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等制度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
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
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 年—2025 年)》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