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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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250,781.51 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13,957,157.99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50%,因此 2023 年不再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2023 年度,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14,250,781.51元,加上公司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37,683,833.29 元 , 本 年度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股 东分 配 的 利 润 为
初未分配利润 651,783,894.44 元,本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51,934,614.80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
规划》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7,3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933,75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已超过 30%,
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
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是在确保公司具
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发展规
划、经营目标等多重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
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
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
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
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
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
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
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
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
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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