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60人,其中除4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D”而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0%外,其余55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
单。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徐佳丽 朱正炜 刘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