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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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3229         债券简称:艾录转债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与会监事经审核,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
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将限制性股票的首
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 5.2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就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经营规模、资产
规模持续扩大,为支持公司发展,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391,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0,019,590.00 元(含
税);
  (2)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 2023 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外部
审计机构。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审计任务。鉴于该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公司拟
续聘其担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
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
关规定之情形。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
(七)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 年
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内容包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
现金流量表,并交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上
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也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
险的控制。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
监督等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高效利用公司资金,增加公司收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一定额度
范围内决定和实施公司及子公司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授权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预计 2024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89,000.00 万元
(含等值外币,下同)。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人民币 9,000.00 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人民币 80,000.00 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 2024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司日常经营使用外币结算业务的需要,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
公司及子公司在累计不超过 800.00 万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
额度内(额度内可滚动实施),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
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
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 2024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
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和 2024 年的生产计划,2024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拟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00 亿元,用于公司日常经
营周转、购买固定资产、工程建设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 2024 年预计薪酬情况的
议案》
  公司对 2023 年度监事薪酬及 2024 年预计薪酬情况进行公示。
  姓名       职务         任期          是否在公司领薪
                                              津贴(万元)
          监事会主席、   2020-05-20 至
 阮丹林                                 是               23.74
          职工代表监事    2026-05-19
 胡军林       监事                        是               31.76
 钱慧浩       监事                        是               30.81
  公司预计 2024 年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监事基本底薪、职务工资原则上薪酬调整幅度不超过±3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 露 的
《2023 年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
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拟对《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相关人员办理后
续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上事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结
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
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4 月修订)
                          》。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以自有资金向上海艾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12,000 万,
本次增资完成后,艾创包装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继续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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