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牧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
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
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
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
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中审亚太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
书,是较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事务所。主要经营场所
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首席合伙
人为王增明先生。
截止 2023 年末,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427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7 人。2022 年度
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 41 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收费 6,492.54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亚太进行
了审查,认为其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
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
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中审亚太执行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
聘期 1 年。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分别召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沟通会议、年审会计师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召开沟通会议,对审计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组成、审
计进度安排、审计风险评估、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
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
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