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4-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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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6 号楼 8 层公司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彦)
     其中《关于修订<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已经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4 年 2 月 6 日
 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其余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0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
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
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95      中牧股份           2024/5/6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方式登记,来信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8 日 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8 区 17 号楼董
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116、010-83672029
  联系人:云外虹 胡紫薇
六、    其他事项
  (一)为便于股东按时投票,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
  (二)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抵达会场,
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等工作。
  (三)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岳虹、唐功远、谯仕彦)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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