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204,30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8.01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居金良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2,419,604 96.6183 784,700 3.381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路悦律师、漏妤聃律师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