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4-02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为95,859,47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4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
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16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办法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
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 2020 年 11 月
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京国资[2020]77 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
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
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公告。
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
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已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了审议程序的调整、回购及注销相关事
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
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
售期已满,解除限售的比例为 33%,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具体如下:
序号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锁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条件。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
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解锁条件。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聘
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未满足上述第(1)条规定的,本计划即终止,所有激
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
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第(2)条规定的,
该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进行回
购注销。 (“回购时市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该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公司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
价。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1.剔除股票增发因素,以 2019 年
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3.2023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 年增长 429%;
占有率排名第一;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 2.2023 年毛利率为 12.55%,高
为基数,2023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1.74%;
低于 15%; 3.2023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4.2023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
注: 增长率为 48%;
比重计算。 复合增长率为 22%;
大数据等公司创新业务方向的专利。 14,860 件。
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S、 A 或 B 级, 716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评
则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售额度 10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价结果满足解除限售的考核条
度 5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核结果为 S、A 或 B,8 名激励对
级,激励对象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 象考核的结果为 C。
规定,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性股票数量共计95,859,47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2546%;
本次可解
获授的限制 已解除限 除限售限 剩余未解除限
序 激励
职务 人数 性股票的份 售的数量 制性股票 售限制性股票
号 对象
额(股) (股) 数量 数量(股)
(股)
董事长、执行委员
会主席
董事、总裁、执行
委员会副主席
执行委员会委员、
执行副总裁
执行委员会委员、
执行副总裁
执行委员会委员、
执行副总裁
执行委员会委员、
律师
执行委员会委员、
执行副总裁
执行委员会委员、
财务官
高级副总裁、首席
审计官
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
公司内部科学家、副总裁(VP
级)
高级技术专家、总监(总监级及以
上、高级专家)
技术专家、中层管理人员(助理总
监、副总监、专家)
合计 716 291,862,400 98,596,022 95,859,475 96,314,592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后,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959,227 0.53% -95,859,475 103,099,752 0.27%
高管锁定股 4,237,381 0.01% 0 4,237,381 0.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194,721,846 0.52% -95,859,475 98,862,371 0.26%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453,569,968 99.47% 95,859,475 37,549,429,443 99.73%
其中:A股 36,760,685,841 97.63% 95,859,475 36,856,545,316 97.89%
B股 692,884,127 1.84% 0 692,884,127 1.84%
股份总数 37,652,529,195 100.00% 0 37,652,529,195 100.00%
注:上表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具体变动情况以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完成后结果为
准。
五、备查文件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