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列控: 思维列控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4-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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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等,参与公
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人员及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共3名,分别为监事会主席王培增先生,监事秦伟先生和程玥女士,
任期为2021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7日。
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秦伟先生和程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2023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培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秦伟先生和程玥女士
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同
意选举王培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目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共3名,分别为监事会主席王培增先生,监事秦伟先生和程
玥女士,任期为2024年1月5日至2027年1月4日。
  二、监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组织召开6次会议,均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
无弃权、反对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审议通过了
 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审议通过了
                审议通过了
 月30日      十六次会议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
 月20日      十七次会议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
合法有效。
改善和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有效督促各责任部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推动公司不断提升规
范管理水平、保障合法合规经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后认为:公司财务部执行了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财
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2023年
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确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
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编制的公司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
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到了各个生产经营环节,公司出具的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修订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
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对公司财务进行监
督检查,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从而
更好地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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