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吉转债”付息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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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吉转债”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2 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4 月 15 日(因 2024 年 4 月 14 日为休息日,实
       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   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4 月 15 日(因 2024 年 4 月 14 日为休息日,实
       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4
年 4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条款规定,永吉转债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行数量为 1,458,680 张。
第五年 1.80%、第六年 2.50%。
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益分派方案及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最新转股
价格为 8.26 元/股。
级展望为稳定。
州永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付息为“永吉转债”第二年付息,
计息期间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至 2024 年 4 月 13 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0.50%
(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0.50
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际付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永吉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息资金划入
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
券兑息服务,后续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
告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划拨至中
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
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规定,本期可转债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
民币 0.50 元(含税),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0.40 元(税后)。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加强 企业 债券利 息个人 所得税 代扣代 缴工 作的通 知》( 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0.50 元(含税)。
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 198 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660733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西座 20 楼
保荐代表人:周耿明、郁昆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4008-058-058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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