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88 证券简称:盐田港 公告编号:2024-1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港集团”
或“交易对方”
)持有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港
运营公司”或“标的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截
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盐港运营公司 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盐港运营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将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过渡期损益归属约定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与深圳港集团签署了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2023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与深圳港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
。前述协议关于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主要约定如下:
自评估基准日起(不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含交割日)的期间
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因盈利或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公
司享有,但交易对方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的,交易价格应按照《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第 1.3 条约定进行调整;过渡期内
标的资产产生的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在交割
完成后且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
补足,该等须补足的金额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的内容为准。
标的资产过渡期内的损益由公司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于交割日后 90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计确认。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
自评估基准日起(不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含交割日)的期间
为过渡期。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交割日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由于交割日非财务报表日,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交易的
过渡期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过渡期损益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对盐港运营公司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天职国际出具了《深
圳市盐港港口运营有限公司过渡期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4]17240 号)
。
根据前 述审 计报告 ,本 次交易 过渡 期内 盐港运 营公 司实 现净利 润
任,盐港运营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三、备查文件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盐港港口运
营有限公司过渡期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4]17240 号)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