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鑫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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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鑫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 3,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2042 号)。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保荐人”)。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宏鑫科技”,股票代码为“301539”。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3,700 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
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
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
额 185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
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645.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54.50 万股,占本
次发行数量的 28.50%。根据《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
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844.15429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 74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
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为 1,905.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4 年 4 月 3 日(T+2 日)结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
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
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财通创
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
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908,431 股,约占网下发行
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发
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13,717 股,包销金额为 1,209,948.88
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比例为 0.31%。
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 8,648.00 万元,明细如下:
  注:(1)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如存在微小
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7827953;0571-87821503;0571-8782513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宏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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