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事务所 2022 年度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
真审查了天健所关于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相关资料,并结
合天健所 2022 年度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表现,认为其能够满足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要求,故同意并向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了《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经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所有程序合法合规,
规范有效。
队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并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
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期间,本委员会定期听取天健所关于财务报告审
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可能存在的问题等
进行充分交流,督促其高质高效完成审计相关工作。本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总之,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进行核查;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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