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伟星商贸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陕西伟星
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等全部纳入评价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1)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下属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决策与经营管理架构,实现了权力机构、决策
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机构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有效制衡。
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力,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共有 9 名董事,其中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 1 名,独立董
事 3 名;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行使经营决策权,同时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
有效实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
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以保障其有效履职、有序运营,提升董事会专业判断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独立董事立足客观,独立判断,对内部控制的实施进行监督,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管理层为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和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监事会为监督机构,
共有 3 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执行
情况、财务状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进行有效监督。报告期,公司对《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规范
运作水平,有效防范内控风险。年内,公司获得“2022 年度中国上市公司健康指数百强”
“2023
年度浙江上市公司最佳内控奖 TOP30”等荣誉。
(2)组织机构
公司高管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组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公司根据自身经营业务特点以及内控管理要求等,设立了研发中
心、应用技术部、品质保障中心、采购中心、制造部、企划部、企管部、市场部、品牌中心、
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数字化发展部、法务部、审计部、证券部等职能部门,明确了各部门
的职责和权限,各部门和岗位之间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同时保持互联互通、信
息共享。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子(分)公司能够按照内控制度和管理层的要求规范运作,较好
地贯彻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成相互协作和制衡机制,确保内部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企业文化
公司坚持“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寻求并建立了一整套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
发展的保障体系,形成了具有伟星特色的企业文化:包括“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的企
业精神,“双赢、共赢、多赢”“稳中求进、好快结合、风险控制第一”的经营理念,
“论功
行赏、奖勤罚懒”“无功便是过”的激励机制理念等。同时,以“高品质生活的支持者”为
使命,以“成为高科技、服务型、国际化的一流企业”为愿景,坚守稳健务实、诚实守信、
规范运作、创新进取的经营风格,努力打造百年老店,实现基业长青。
(4)社会责任
公司在做优、做强、做大的同时,不忘初心,饮水思源,积极履行“企业公民”义务,
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回报社会,努力实现企业社会价值最大化,做一家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
公司于 2010 年上市后积极构建社会责任体系,并在每年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报告期,公
司继续将社会责任的理念融入管理体系和日常运营中并积极践行,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做好对员工、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相关权益的保护,践行绿色生产,支持公益
事业,维护良好的公共关系,与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发展。报告期,公司荣获“‘上市
公司水晶奖’最具社会责任(ESG)上市公司”等荣誉。
(5)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以伟星文化培育人,以伟星事业凝聚人,以业绩考核人,以学习提高人”的
人本管理理念,始终将员工视为最宝贵的财富之一,关注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在人力资源
的招聘、培训、考核、轮岗、晋升和退出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从而让员
工与公司实现“同呼吸、共成长”
。在招聘方面,公司重点聚焦战略性岗位,升级内外部引
才资源的运作,提供形式多样的人才引进通道,同时深入开展校企合作,重点链接匹配度高
的专业院校,从业务视角探索校企联动,优选关键人才。在培训方面,多层次、全面赋能:
一是优选关键岗位年轻领导干部,蓄力年轻梯队,持续强化领导力培训;二是系统关注员工
职业生涯发展,打造最佳实践共享中心,为员工的成长提供快速通道;三是结合实际工作和
岗位要求,分层级实施人才培养项目,优化队伍结构。在考核和激励方面,公司根据“论功
行赏、奖勤罚懒”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具有伟星特色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顺利实施
完毕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起到了较好的激励效果。在轮岗和晋升方面,持续推进轮岗制度,
通过实战锻炼,激发创业热情,发现和挖掘优秀人才;深化干部竞聘机制,给予员工充分发
挥能力的平台,报告期任命骨干 516 人,其中通过竞聘提拔 147 人。在岗位管理方面,建立
有效的退出机制,并持续推进巡检,让“能者上、庸者下”
,深化人才强企,构建组织新能
力。
(6)研发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实验室、中国塑
料管道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
和省工程研究中心等重要研发平台,拥有强大的专业研发团队,在技术开发、产品配套、系
统设计、应用技术等方面具有雄厚实力。报告期,公司积极做好研发创新:一方面以市场为
导向、以用户为核心,聚焦专业领域,优化开发流程,高效协同科研,提升研发效能,打造
竞争壁垒;另一方面强化技术领先,夯实管道主业,进一步提升主营产品的竞争优势。截至
多项专利,报告期还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中国轻工业科技百强企业”
“中国轻工
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荣誉。
(7)采购管理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公司明确规定采购和付款业务等岗位相分离,细化了岗位职责
与分工、采购审批流程、采购价格管理、供应商管理、监督与检查等方面的规定。报告期,
公司推进供应商质量前置管理,对制度流程进行经验固化提炼,从供应商准入管理、过程管
理、绩效管理三个阶段,加强供应商自驱力提升。公司坚持反商业贿赂工作,每年都与各供
应商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保证公平竞争,共建廉洁、平等的营商环境。同时,公司进
一步加强与关键供应商战略合作关系,上下游联动,打造“研、产、供、需”一体化模式,
协同利用新技术、新材料不断降低物料成本,并不断拓宽采购渠道,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保
障。
(8)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
公司坚持高品质定位,以“高标准、零缺陷、数智化”为目标,导入价值驱动的质量管
理理念,打造全价值链质量数字化管控系统为抓手,持续深化“精益型、服务型、智造型”
生产基地转型,高标准打造伟星品质。报告期,公司从源头质量管控入手,积极运用信息化
系统,全面推进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同时,多方位导入质量管理方法,系
统展开“关键点控制”模式,加强标准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管理,提升质量过程控制能力;
此外,搭建客诉质量信息平台,梳理产品优劣,明确质量改进方向,并引入新技术、新标准、
新检测方法,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报告期,公司获得“2023中国管道管材十大质量标杆企业”
“浙江制造精品”“浙江制造品牌奖”等荣誉。
(9)销售和收款管理
公司在全国建立了完善的营销渠道和高效的服务体系,具有销售、管理、物流、培训及
服务等一体化职能,具有强大的市场营销和服务能力,在全国设立了 50 多家销售公司,拥
有 1,900 多名专业营销人员,30,000 多个营销网点,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各地、辐射全球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并与众多国内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知名
房地产公司、建筑装饰公司等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零售业务以现款现货为主,应收
账款风险较小;工程业务坚持“稳中求进,风险控制第一”的原则,转型提质,强调高质量
发展。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总体控制较好。
(10)合同管理
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规定》,每年根据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合同谈判、起草、
评审、签订、归档、纠纷处理、责任界定、奖罚措施等方面的规定。报告期,公司法务部作
为合同的审核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合同管理相关机制和审批流程,指派专人专岗把关合
同咨询、评审与修订等工作,并通过内部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合同进展,促进合同有效履行,
跟进资金回笼等事项,有效防范合同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利益。
(11)财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财务部,配备专业的财会人员,
建有《财务管理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
《筹资管理制度》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资金预算管
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相应审批流
程,实现财务岗位“责任分离、相互制约”,有效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防
范经营风险。报告期,公司定期对资金预算、税务、采购、研发、销售、合同管理等各环节
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每季度末编制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并在年度报告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为公司投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12)信息管理
公司紧扣“科技领先、数智驱动、服务致胜”的战略导向,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信息传
递机制,加速推进信息化智慧平台升级,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精准管理、科学决策水平,以及
业务信息、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等。报告期,公司一方面推进信息化系统升级,重构数字化
转型新方式;另一方面围绕多业务板块整合、流程标准化,加速服务系统革新,实现信息化
服务新蓝图。同时,不断探索“统筹整治”理念下的大数据应用之路,建设大数据基础平台,
助力公司高效决策。
此外,公司不断完善外部信息监控和沟通机制,做好媒体舆情监控,加强与客户和用户、
供应商、监管部门、政府部门等沟通与反馈,及时获取外部信息,规避潜在风险。
(13)信息披露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
对信息披露的工作流程及职责权限,文件的编制、审核、披露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并有效执行。报告期,公司本着“谨慎、从严”的原则,坚守底线、不蹭热度,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完成带编号公告 47 份;同时,针对定期报告、回购股份等事项做
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的泄露以及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积极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优秀,连续第 13 年被深交所评为
“A”级。
(14)内审管理
公司设有审计部,并配置内部审计的专职人员。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审计部建立了
多层次的内部监督机制,实行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等进行全面、持续的监督和检查,
每季度对公司及子(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报告期,审计部出具了 24 份内部审计
报告,切实发挥了自查和监督作用,促进了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
(1)对子(分)公司的管控
公司严格按照《子(分)公司管理制度》
,建立了有效的管控机制,能够对子(分)公
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进行风险控制,从而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规范运
作水平。报告期,公司全面检查和监督了子(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
对外投资和财务管理等情况;同时要求子公司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会计资料,以便公司及时
了解当期的经营和绩效情况;通过内部审计和实地走访相结合,分析并协助子(分)公司发
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推动子(分)公司健康发展。
(2)关联交易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认定、交易原则、相关决策
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报告期,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
序,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对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发表了
明确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
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监事会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发表核查意见,切实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对外担保
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公司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原则和标准、审批
权限、决策程序、被担保方的资格和条件、法律责任、信息披露等内容,并要求每笔担保均
需履行决策程序,独立董事每半年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监督并发表意见,严禁下属
子(分)公司自行对外担保,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报告期,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发生额
为 0。
(4)重大投资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
控制度的要求,公司详细规定了对外投资类别、对象、决策程序和权限、信息的传递与披露
等内容,并实行分级授权机制,各子(分)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投资。根据审慎原则,对于每
项对外投资,公司都会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合理评估其存在的风险,并事先
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超过董事长权限的,提交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后实施。报告期,为了加快推进服务战略落地,加速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公
司收购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 60%的股权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9 月 21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危机管理
公司设立了跨部门的公共关系管理部,负责公共关系维护和危机管理,并形成了较为完
善的外部信息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舆情动态监控,同时严格执行《突发
事件处理制度》
,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预防和处理。此外,公司搭建了风险评估机制,能
够对公司可能遇到的经营、环境、财务等风险进行有效地识别和应对。2023 年,公司坚持
做好舆情监控,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处置和解决突发事件,年内未发生任何危机事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潜在的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资产总额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
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1%。
注: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
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
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⑤公告的财务会计报表、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甚至被监管部门处罚。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要错报,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
理层重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内部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5000万元以上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万元)以下 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主要根据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认定。
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
②公司重大决策失误或决策程序不合法;
③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 1/3 流失;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等频发,导致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⑥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中对“重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②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③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未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一般性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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