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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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亲自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国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实施上线 SAP系统进行的合理变更,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
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算方案》。
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
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系统防范和控制了经营风险。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
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
较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我们对续聘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无异议。
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临海慧
星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发生的接受劳务、零星购销、房屋租赁等交易系正
常的经营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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