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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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1166 号《审计报告》确认,
金 23,658,037.1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542,037,810.98 元,扣除支付 2022 年度股东
现金红利 955,208,292.80 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995,579,404.88 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 1,676,351,367.47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76,351,367.47 元。
证券账户持有的 20,1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 元(含税),
共计派发 1,257,494,390.40 元。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
以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的最新总股本作为股本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环境、自身发
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回报水平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证监
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
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
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综合考
虑各种因素制定 2024 年具体的中期(含半年报、三季报等)现金分红方案。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2)中期现金分红期间经营性活动流净额为正;(3)中期现
金分红期间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不低于当期净资产的 30%。前述三个条件须同时满足,方可进
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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