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能股份: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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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编号:2024-013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的通知。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
下午在公司 18 楼第Ⅱ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分别为胡启
金、韩卫宁/Han Weining、蓝江、伍阳、徐巍、邱啟华,独立
董事竹怀军、卢佳义、莫玲。
  (四)会议由胡启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选举胡启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
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
期换届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由胡启金担任公司法
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选举韩卫宁/Han Weining 先生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十一届董事会任期换届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选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阳、徐巍,召集人:胡启金
卢佳义、莫玲,召集人:竹怀军
召集人:莫玲
莫玲,召集人:卢佳义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
韩卫宁/Han Weining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与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
面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
核算监管中心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及董事
会议通过,公司聘任邱啟华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朱运绍、蓝江
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预审及董事会议通过,公司聘任朱运绍为公司财务总监,欧阳
旭春为公司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预审及董事
会议通过,聘任何俊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聘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书
面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董事会秘书何俊健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 16 号
  联系电话:(0751)8153162
  传真号码:(0751)8535226
  电子邮箱:shaonenggf@163.com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荣誉董事长、顾问的议案
  陈来泉先生自 1993 年起至今一直在公司任职,期间担任公
司第七届至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
司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他成功带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领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关键重要作用,
做出了卓越贡献。
  基于陈来泉先生在行业内具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对公司
目前所处行业有深刻理解和对公司的卓越贡献。结合公司实际,
为表敬意,公司聘任陈来泉先生为公司荣誉董事长、顾问,聘期
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相关人员简历
  胡启金:男,1978 年生,双学士,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中共党员。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韶能集团韶关
南雄珠玑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韶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现任公司董事长。
  经核查,截至目前,胡启金持有公司股份 49,627 股;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条件。
  韩卫宁/Han Weining:男,1962 年生,澳大利亚国籍,在
中国浙江大学取得无线电技术专业的学士学位及通信工程专业
的硕士学位,并在澳大利亚获得澳大利亚特许工程师资质。历任
Citect Corporation Limited(澳大利亚)董事及亚太区总裁,
澳大利亚 MOX 集团执行董事,深圳兆伟恒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总经理。现任协同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深圳兆伟恒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兆伟恒发能
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韩卫宁
/Han Weining 书面承诺,作为公司总经理,为确保有充足精力
履职,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 2 个月内,辞去除公司之外其他相
关企业总经理等高管职务,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经核查,截至目前,韩卫宁/Han Weining 个人未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兆伟恒发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圳兆伟恒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相关职务,除此之
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邱啟华:男,1969 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
杨溪水第一级水电站(后更名横溪水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任,
横溪水电厂厂长,大洑潭水电站筹建处常务副主任,公司总经理
助理、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韶
能集团耒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韶关市溢洲水电站有限公司
董事长,郴州市苏仙区翠江水力发电厂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韶能
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经核查,截至目前,邱啟华持有公司股份 72,530 股;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
件。
  朱运绍:男,1967 年生,本科,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中
心副主任、财务核算监管中心副经理,公司职工董事、公司财务
总监、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运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
件。
  蓝江:男,1982 年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历任韶关市
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改革部副经理、企管部副经理、人事监察
部经理,韶关市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总经理
助理,广东韶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
总经理。现任韶关市国资委外部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经核查,截至目前,蓝江未持有公司股份;蓝江在公司第一
大股东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任职,除此之外,
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条件。
  欧阳旭春:男,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
执业会员)。历任公司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经理助理,韶能集团耒
阳电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财务核
算监管中心副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核算监管中心经理。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阳旭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
件。
  何俊健:男,1985 年生,法律硕士,中级经济师。2010 年
息披露事务工作,2014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俊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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