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4-023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需要,鉴于 2023 年度尚未
实现盈利,为保障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588.48 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5,512.22 万
元;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309.66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端市场表现低迷,回暖不及预期,公司经营情况虽相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但仍
呈现亏损状态。近年来,公司专注于 3D 视觉感知技术研发,致力于在人工智能
时代打造“机器人与 AI 视觉产业中台”,构建了“全栈式技术研发能力+全领域
技术路线布局”的 3D 视觉感知技术体系,对关键技术进行可持续布局与战略储
备,在构建关键核心技术、吸引高端人才、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等方面资金需求
较高。综上,公司 2023 年度亏损且 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未来资金需求、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
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细分应用场景领域和需求增长爆发点,行业面临良好市场机遇。受益于前期的市
场累积和技术沉淀,近年来公司在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和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
伴随着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减弱,公司针对各类细分场景的需求有望逐步恢复和
得以渗透发展。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成长阶段,随着规模及产品技术差异化优势
的进一步凸显,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望得到提升。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
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 11 票同意、
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亏损且 2023 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负,尚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提出的,充分考虑了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和短期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
力。该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通过后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