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3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根据资本
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发展战略和库存股情况等因素,将 2021 年回购
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
册资本”,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1 年回购方案的 7,625,100 股,
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38,023,104 股变更为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8)、《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
本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涉及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
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
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要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或电子邮
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同时于邮寄当日或发送电子邮件
当日电话通知公司。
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