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魂网络: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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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54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4-02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
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说明
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及上网附件。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
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拟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拟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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