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
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等公告及文件。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
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
独立董事、监事。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