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司”)十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公示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
,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
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二)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聘用合同等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
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大误解之处。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
规,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特此说明。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