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2 证券简称:浙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下
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周慎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提名刘柏辉先生、余功贤先生为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临海风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