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2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海梅女士、
陈浪先生回避了表决。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股东朱凤廉女士借款人民币 4 亿元
(借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公司无需向朱凤廉女士计付借款利息,
也无需提供任何担保)。
  上述借款的借款期限将于 2024 年 4 月下旬届满,经公司与朱凤
廉女士协商,双方同意将上述 4 亿元借款展期不超过 12 个月,展期
期间公司须按年利率 10%向朱凤廉女士计付借款利息。公司本次借款
展期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朱凤廉女
士借款展期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朱凤廉女士签署
《借款展期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
编号:2024-25)。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中的有
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详见巨潮
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原《独立董事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
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
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6)
                    。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锦龙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