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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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
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人民币 143,820.00
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传卫、王金发、张瑞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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