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七)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限公司共同新设高斯长胜合资公司;
(八)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上海斯米克焊材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房屋收储补偿
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宜。
我国在用梯保有量不断迅速累积,服务市场将随着在用梯保有量增加而持续
扩大。新梯需求受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已出现“从升转降”的拐点,加之电梯行
业产能过剩,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更趋激烈。在此背景下,企业的改造、维保等服
务业务的能力已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
上海三菱电梯持续推进服务产业化发展,在战略上,改造和维保业务已逐渐
成为重要的业务成长方向。2023 年,上海三菱电梯的安装、改造及维保等服务业
收入占到整个电梯业务的收入比重达到了 40%,其中改造和维保业务呈加速增长
趋势。
为了满足市场不断增长的智能产品需求,上海三菱电梯坚持“质量为先,技
术引领”方针,全面引入集成产品开发(IPD)模式,研发的重心转向智能化产品
开发。通过 IPD 开发模式的全面引入,上海三菱电梯对企业产品服务的开发、交
付和营销等环节进行了“从需求到开发、从开发到订单、从订单到交付、从交付
到回款”的全面优化与重构,缩短了产品研发周期,有效降低了产品成本。上海
三菱电梯的 LNK 智慧电梯数字化解决方案,使乘梯更有温度、管梯更高效便捷、
维修保养更专业、更精准、和其它系统连接更顺畅,LNK 在新梯与在用梯的应用
快速增长。上海三菱电梯的电梯智能工厂利用数控装备、工业机器人和设备控制
系统,在行业内率先建设成曳引机整机智能装配线、门板智能生产线和自动扶梯
桁架智能生产线,实现高效协同作业,确保电梯重要部件的生产质量和效率。已
取得“灯塔”示范工厂核心技术的创新性突破。上海三菱电梯正在围绕智慧管梯、
智慧乘梯、智慧服务、智慧互联四个维度,全面打造智慧电梯,持续推广智能化
技术的应用,加速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备、网络建设、信息化赋能等各个方面持续投入,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综合竞争能力。
工作主基调,围绕“加强核心产业发展、提高产业投资回报”工作思路,克服市
场环境变化挑战、加大科技技术创新,改善经济运行质量,不断夯实产业发展基
础、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结合公司产业定位和产业发展现状,组织“十四五”战略再审视工作。以明
确战略定位、聚焦前沿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深入推进转型升级为目标,全面提
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再上新台阶。
服务水平,持续推动电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印染设备。
术的突破;通过合资合作推动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扩大业务范围。实现精密
液压领域存量及增量业务的不断延伸及拓展。
善考核激励机制、推动“三能”机制落地等举措,全方位提升企业绩效考核体系
建设;
确环境、社会和治理的履职维度,积极推进 ESG 专项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
稳健运行;
驾护航。
(一)公司发展战略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机电将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作为发展核心。
在上海三菱电梯《2025 行动计划》的指引下,以“上上下下的享受,与您共
创品质生活”为企业使命,坚持“务实、进取、创新、协同”的工作方针。以“技
术引领、质量为先、以用户为中心、产品服务双轮驱动、创造全生命周期的价值
最大化”作为质量方针,坚持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深化“产品服务双轮驱动”,
以价值营销、领先技术、战略供应链为支撑,以四大管理工具、战略绩效、数字
化和风险管控为支撑,增强各业务板块的竞争力和引领力。不断向“成为受人尊
敬的电梯企业,保持基业长青”的愿景砥砺前行。
在稳固电梯业务的同时,根据自身条件,上海机电将重点发展数字印刷、精
密液压等业务:通过体制机制的调整,科研、技改的投入,提升技术能级,加快
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上海机电将聚焦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的关键产品并形成一定
的协同。
(1)电梯业务:推进“三个并举”,拓展服务领域。
以先进技术和高质量发展为基石,推进新梯领先与在用梯提速并举,国内市
场领先与海外市场拓展并举,传统模式巩固与经营模式创新并举,全方位提升电
梯业务的竞争能力。重点加强以电梯保养维修、改造更新为主的在用梯业务,逐
步扩大服务领域。
(2)数字印刷:巩固报刊市场,深耕书刊市场,转型包装市场,进军印染
市场,开发光伏丝网印刷产品。
深度挖掘存量市场,积极探索增量市场,进一步推动数字印刷产业的创新发
展。通过拓展应用场景实现市场转型,从报刊印刷为主转向书刊印刷为主,同时
积极拓展包装印刷市场业务,大力开发服装印染设备、光伏丝网印刷产品。在商
业模式方面,从设备制造逐步向提供全过程系统解决方案发展。
(3)精密液压:充分利用既有基础,布局产业发展。
通过科技投入、人才引进、产学研合作等方式来加速现有产品的技术革新、
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技术质量能级,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合资合作推动新产品和新
市场的开发,扩大业务范围。实现精密液压领域存量及增量业务的不断延伸及拓
展。
(二) 经营计划
济运行质量,提升经营盈利水平。以更坚定的信心、更解放的思想、更高效的行
动,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内市场领先与海外市场拓展并举;传统模式巩固与经营模式创新并举,全方位提
升电梯业务的竞争能力;
核心零部件、子系统,以机电一体化为战略方向,为现有产业技术优势赋能,推
动新技术、新产业布局落地;
围绕提高企业经济运行健康程度这一目标,加强对新接订单、现金流、应收
账款和存货的日常监管,完善经济运行的全方位管理。
推进财务数字化工作,优化业务流程,保障财务风险可控,提高整体运营质
量。
以内控工作为抓手,落实风险管控,加强对企业的运营监督,促进企业安全、
稳健运行。
经营管理和发展规划中,规范 ESG 信息披露,实现 ESG 绩效高效管理。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加强安环工作的领
导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安环管理体制,推进安环各个专项工作的开展,构建“党
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环责任体系。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桂水发)
本人作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
桂水发: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发展部总监,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乐成集团有
限公司总裁,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首席财务官,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希诺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
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桂水发 8 8 6 0 0 否 1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亲自出席了召开的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对本
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
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
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
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
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的汇报,向管理层询问、调阅相关资料,掌握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参加公
司组织的下属企业调研活动,了解公司经营计划贯彻落实情况、各业务板块整体
运行现状等,为进一步发挥董事履行决策、专业咨询等方面提供参考依据,并发
挥自身所长提供相关专业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等。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
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电气财务公司 2.625%的股
权,此次电气财务公司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司以持股比例对应的转增资本
金额为人民币 2,100 万元,电气财务公司其他股东均以持股比例增加资本金额,
与公司构成了关联交易。电气财务公司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满足其持续发展
的资金需求,有效提升电气财务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公司
相关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的关联董
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
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发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建立了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
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
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总额为 2,073.38 万元,全部是对下属公
司的担保。
股东及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本人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实施
有效地监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推选刘平先生、庄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聘请庄
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聘请郭莉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本人认为对于刘平先生、庄华先生、郭莉苹女士的任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推选、
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推选卫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本人认为对于卫
旭东先生的任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推选、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推选刘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的董事长任
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推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向董事会建议:将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由原来的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提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高至人民币 12 万元(含税),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人认
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薪酬发放的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
基于此,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重视对投
资者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公司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及
时、准确、完整 。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聘请普华
永道中天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监督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均得到了
有效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规范的动作和健康的发展起
到了很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八)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现实状况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单项减值准
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
序,有助于投资者客观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本人同意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计
提大额减值准备。
(九)公司关于对电气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情况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经查阅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涉及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后,本人认为电气
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
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公司与电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
项公平、合理,公司存放于电气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
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人认同该报告。
本人认为电气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银保监局的严格
监管。公司与电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公司存放于电气财务公
司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本人认同该报告。
(十)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
作用。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
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
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
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
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李志强)
本人作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
李志强:法学硕士,一级律师。曾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
人。现任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 30 届会长、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黄浦区政协常委,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李志强 8 8 6 0 0 否 2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亲自出席了召开的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 6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
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
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
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
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
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的汇报,向管理层询问、调阅相关资料,掌握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参加公
司组织的下属企业调研活动,了解公司经营计划贯彻落实情况、各业务板块整体
运行现状等,为进一步发挥董事履行决策、专业咨询等方面提供参考依据,并发
挥自身所长提供相关专业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等。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
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电气财务公司 2.625%的股
权,此次电气财务公司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司以持股比例对应的转增资本
金额为人民币 2,100 万元,电气财务公司其他股东均以持股比例增加资本金额,
与公司构成了关联交易。电气财务公司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满足其持续发展
的资金需求,有效提升电气财务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公司
相关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的关联董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
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发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建立了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
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
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总额为 2,073.38 万元,全部是对下属公
司的担保。
股东及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本人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实施
有效地监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推选刘平先生、庄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聘请庄
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聘请郭莉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本人认为对于刘平先生、庄华先生、郭莉苹女士的任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推选、
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推选卫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本人认为对于卫
旭东先生的任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推选、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推选刘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的董事长任
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推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向董事会建议:将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由原来的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提
高至人民币 12 万元(含税),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人认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薪酬发放的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
基于此,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重视对投
资者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公司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及
时、准确、完整 。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聘请普华
永道中天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监督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均得到了
有效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规范的动作和健康的发展起
到了很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八)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现实状况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单项减值准
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
序,有助于投资者客观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本人同意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计
提大额减值准备。
(九)公司关于对电气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情况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经查阅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涉及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后,本人认为电气
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
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公司与电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
项公平、合理,公司存放于电气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
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人认同该报告。
本人认为电气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银保监局的严格
监管。公司与电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公司存放于电气财务公
司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本人认同该报告。
(十)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
作用。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
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
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
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
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薛爽)
本人作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
薛爽:会计学博士,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
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薛爽 8 8 6 0 0 否 2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
出席了召开的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
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
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
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
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的汇报,向管理层询问、调阅相关资料,掌握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参加公
司组织的下属企业调研活动,了解公司经营计划贯彻落实情况、各业务板块整体
运行现状等,为进一步发挥董事履行决策、专业咨询等方面提供参考依据,并发
挥自身所长提供相关专业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等。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
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电气财务公司 2.625%的股
权,此次电气财务公司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公司以持股比例对应的转增资本
金额为人民币 2,100 万元,电气财务公司其他股东均以持股比例增加资本金额,
与公司构成了关联交易。电气财务公司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满足其持续发展
的资金需求,有效提升电气财务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公司
相关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相关的关联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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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董事会对本
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发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建立了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
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
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总额为 2,073.38 万元,全部是对下属公
司的担保。
股东及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本人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实施
有效地监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推选刘平先生、庄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聘请庄
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聘请郭莉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本人认为对于刘平先生、庄华先生、郭莉苹女士的任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推选、
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推选卫旭东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本人认为对于卫
旭东先生的任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推选、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推选刘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刘平先生的董事长任
职资格以及董事会推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向董事会建议:将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由原来的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提
高至人民币 12 万元(含税),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本人认
为在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薪酬发放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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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成员充分了解和审查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
基于此,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重视对投
资者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公司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及
时、准确、完整 。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的规定,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聘请普华
永道中天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监督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均得到了
有效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规范的动作和健康的发展起
到了很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八)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现实状况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单项减值准
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
序,有助于投资者客观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本人同意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计
提大额减值准备。
(九)公司关于对电气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情况
经查阅普华永道中天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涉及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后,本人认为电气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
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公司与电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
项公平、合理,公司存放于电气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
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人认同该报告。
本人认为电气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
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上海银保监局的严格
监管。公司与电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公司存放于电气财务公
司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本人认同该报告。
(十)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
作用。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
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
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
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
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监事会在 2023 年度按照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
审阅了公司有关财务报表,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公司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
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要;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经认真讨论认为: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年报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年报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发表上述审核意见。
(二)公司十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以及
季报内容和格式,并列席了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通过季报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与会监事一致发表上述审核意见。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三)公司十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
公司监事会对十届十七次董事会通过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进行
了审核。
监事会经认真讨论认为:
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过半年报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发表上述审核意见。
(四)公司十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公司监事会对十届十八次董事会通过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经认真讨论认为:
月-9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通过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规定。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发表上述审核意见。
公司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比较完
善的内控制度,公司决策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
行。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程序规范,未发现有内幕交易。
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了董事会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对该报告
无异议。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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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公司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留意见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15号],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2022 年 变动金额 变动比率
货币资金 1,297,532 1,219,331 78,201 6.41%
应收票据 57,734 92,644 -34,910 -37.68%
应收账款 436,594 456,465 -19,871 -4.35%
预付账款 220,822 189,524 31,298 16.51%
存货 833,615 894,102 -60,487 -6.77%
合同资产 163,910 178,619 -14,709 -8.23%
应付票据 23,194 33,162 -9,968 -30.06%
应付账款 393,330 399,929 -6,599 -1.65%
合同负债 1,361,193 1,461,178 -99,985 -6.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8,145 26,065 -44,210 -169.61%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7,329 -57,085 -30,244 不适用
量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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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减少;
加;
万元,同比下降 5.30%,其中 2023 年完成主营业收入 2,211,015 万元,比上年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同比增减
电梯业务 2,081,162 2,220,066 -6.26%
印刷包装业务 40,021 32,768 22.13%
液压机器业务 17,119 11,619 47.34%
焊材业务 20,113 17,224 16.77%
能源工程业务 32,350 25,944 24.69%
其他 20,250 26,262 -22.89%
机电合并 2,211,015 2,333,883 -5.26%
管理费用 83,700 万元、研发费用 78,935 万元、财务费用-25,567 万元。比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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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25,706 万元,比上年同期 27,960 万元下降 8.06%。
产减值损失 2,447 万元,比上年同期 36,616 万元下降 5.63%。
增长 2.77%。
本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8 0.96 2.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8 0.96 2.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59 7.78 减少 0.1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809,117,184.9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099,234,193.48 元,扣除
利润余额为 8,468,573,476.01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4.40 元(含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聘用期限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
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
[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
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
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 US PCAOB(美国公
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
合伙人数为 29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10 余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83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9 家,A
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29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
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6 家。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
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
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
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9 年
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2004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 年起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昊,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4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郑嘉彦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昊先生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
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普华
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
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昊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 2023 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298.90 万元。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 240.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 58 万元,均与
天的审计服务费用不高于 2023 年度。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在中国内地从事审计业务的实体。普
华永道是一家全球性运营的专业服务机构,是全球最大的专业财务咨询机构。专
业的服务、丰富的网络资源以及共享的实务经验使普华永道在全球各主要领域保
持领先的地位。
提议股东大会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809,117,184.97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099,234,193.48 元,扣除
利润余额为 8,468,573,476.01 元。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4.40 元(含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聘用期限为一年。
(一)机构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
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
[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
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
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 US PCAOB(美国公
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 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普华永道中天
合伙人数为 29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710 余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83 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2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109 家,A
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29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
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 A 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6 家。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
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 3 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
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
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9 年
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2004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 年起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昊,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4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4
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 3 年已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郑嘉彦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昊先生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
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普华
永道中天、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
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昊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 2023 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298.90 万元。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 240.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 58 万元,均与
天的审计服务费用不高于 2023 年度。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在中国内地从事审计业务的实体。普
华永道是一家全球性运营的专业服务机构,是全球最大的专业财务咨询机构。专
业的服务、丰富的网络资源以及共享的实务经验使普华永道在全球各主要领域保
持领先的地位。
提议股东大会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对董事会任期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每届董事会
的任期为三年,第十届董事会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任期届满,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现由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议刘平先生、万忠培先生、庄华先
生、卫旭东先生、何伟先生、韩慧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推
选董叶顺先生、严杰先生、史熙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刘平先生:1970 年出生,工学硕士。曾任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财务部
常务副经理,上海龙头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商业事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上海纺织(集
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财务总
监,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长宁区委常委、委员、副区长,光明食
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执行董事、总裁,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万忠培先生:1964 年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上海三
菱电梯有限公司技术本部本部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上海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庄华先生:1971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市场部
部长,上海海立中野冷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海立集团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总监、副总裁,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法定代
表人。
卫旭东先生:1975 年出生,会计学硕士。曾任上海汽轮发电机有限公司财务
部部长,上海电气电站集团财务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上海电
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裁。现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
何伟先生:1966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合众开利空调设备有限公
司基建科科长、工厂设施部部长,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投资
管理部部长,上海法维莱交通车辆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韩慧明先生:1974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秘书
部部长助理,总裁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管理中心总经理,上海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董叶顺先生:1961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MBA,高
级工程师。曾任上海汽车电器总厂车间主任、生产科科长、副厂长,上海拖拉机
内燃机公司挂职总经理助理,上海法雷奥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
申雅密封件有限公司总经理,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联和投资有限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副总经理,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IDG 资本投资顾问
(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上海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创始合伙人,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严杰先生:196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轮胎橡胶机
械模具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上海三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监察审计部
主任、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上海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所属证
券市场工委秘书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财务专家,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兼
任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上海大学悉尼工
商管理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指导老师。
史熙先生:1974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曾任美国 Maxtor/MMC
Technology 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讲师、副教
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第十二届理
事会理事、机械工程学会游乐机械工程分会副主任委员、机械工程学会物流工程
分会委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设备结构健康监测与预警分会委员,上海交大溧阳
智能制造研究院法定代表人、常务副院长。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对监事会任期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每届监事会
的任期为三年,第十届监事会将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任期届满,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产生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现由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提议伏蓉女士、孙婷女士为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伏蓉女士:1970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ABB 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低压产品部市场主管,上海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
部部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投资者关系部部长、办公
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孙婷女士:1979 年出生,理学硕士,中级审计师。曾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稽察室高级主管、经理,审计部经理、高级经理。现任上海电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高级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