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莉君)

证券之星 2024-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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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 明 人 王莉君       作 为 汉王科技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已 充 分 了 解 并 同 意 由 提 名 人 汉 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提名为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 人与 该 公司 之间 不 存 在任 何 影响 本 人 独立 性 的关 系 ,且符 合
相 关 法 律 、行 政法 规 、部 门规 章、规 范 性 文件 和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对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任 职 资 格 及 独 立 性 的 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汉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或 者 独立 董 事 专门 会 议资 格 审 查,提 名人 与 本 人不 存
在 利 害 关系 或 其他 可 能 影响 独 立履 职 情 形 的密切关系。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 本 人不 存 在《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公 司 法》 第 一百 四 十
六 条 等 规定 不 得担 任 公 司董 事 的情 形 。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 、 本 人符 合 中国 证 监 会《 上 市公 司 独 立董 事 管理 办 法
》 和 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 业 务规 则 规定 的 独 立董 事 任职 资 格 和条
件。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 、 本 人符 合 该公 司 章 程规 定 的独 立 董 事任 职 条件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 、 本 人已 经 参加 培 训 并取 得 证券 交 易 所认 可 的相 关 培
训 证 明 材料 ( 如有 )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已报名参加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承诺按
要求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六 、 本 人担 任 独立 董 事 不会 违 反《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公 务
员 》 的 相关 规 定。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 、 本 人担 任 独立 董 事 不会 违 反中 共 中 央纪 委 《关 于 规
范 中 管 干部 辞 去公 职 或 者退 ( 离) 休 后 担任 上 市公 司 、 基金
管 理 公 司独 立 董事 、 独 立监 事 的通 知 》 的相 关 规定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 、 本 人担 任 独立 董 事 不会 违 反中 共 中 央组 织 部《 关 于
进 一 步 规范 党 政领 导 干 部在 企 业兼 职 ( 任职 ) 问题 的 意 见》
的 相 关 规定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 、 本 人担 任 独立 董 事 不会 违 反中 共 中 央纪 委 、教 育 部
、 监 察 部《 关 于加 强 高 等学 校 反腐 倡 廉 建设 的 意见 》 的 相关
规定。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 本 人担 任 独立 董 事 不会 违 反中 国 人 民银 行 《股 份 制
商 业 银 行独 立 董事 和 外 部监 事 制度 指 引 》的 相 关规 定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一 、 本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不 会 违反 中 国 证监 会 《证 券 基
金 经 营 机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理 人 员 及从 业 人员 监 督 管理
办 法 》 的相 关 规定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二 、 本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不 会 违反 《 银 行业 金 融机 构 董
事 ( 理 事) 和 高级 管 理 人员 任 职资 格 管 理办 法 》 的 相 关 规定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三 、 本人 担 任独 立 董 事不 会 违反 《 保 险公 司 董事 、 监
事 和 高 级管 理 人员 任 职 资格 管 理规 定 》 《保 险 机构 独 立 董事
管 理 办 法》 的 相关 规 定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四 、本 人 担 任 独 立 董 事 不 会 违 反 其 他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
部 门 规 章、规 范性 文 件 和深 圳 证券 交 易 所业 务 规则 等 对 于独 立
董 事 任 职资 格 的相 关 规 定。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五 、本 人 具备上 市 公 司运 作 相关 的 基 本知 识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行政 法 规、部 门 规章 、规范 性 文 件及 深 圳证 券 交 易所 业
务 规 则 ,具 有 五年 以 上 法律 、经济 、管 理、会 计、财 务 或者 其
他 履 行 独立 董 事职 责 所 必需 的 工作 经 验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
会 计 师 资格 ,或具 有 会 计 、审计或 者 财 务管 理 专业 的 高 级职 称
、副 教 授或 以 上职 称 、博士 学 位,或 具 有经 济 管理 方 面 高级 职
称 且 在 会计 、审计 或 者 财务 管 理等 专 业 岗位 有 五年 以 上 全职 工
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七 、本 人 及本人 直 系 亲属 、主要 社 会 关系 均 不在 该 公 司
及 其 附 属企 业 任职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八 、本人 及 本人 直 系 亲属 不 是直 接 或 间接 持 有该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1%以上 的 股 东, 也 不是 该 上 市公 司 前十 名 股 东中 自
然 人 股 东。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 九 、 本人 及 本人 直 系 亲属 不 在直 接 或 间接 持 有该 公 司
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
任职。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 本人 及 本人 直 系 亲属 不 在该 公 司 控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附 属 企业 任 职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一 、本 人 不是 为 该 公司 及 其控 股 股 东、 实 际控 制 人
或 者 其 各自 的 附属 企 业 提供 财 务、 法 律 、咨 询 、保 荐 等 服务
的 人 员 ,包 括 但不 限 于 提供 服 务的 中 介 机构 的 项目 组 全 体人
员 、 各 级复 核 人员 、 在 报告 上 签字 的 人 员、 合 伙人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人 员 及主 要 负 责人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二 、本 人 与上 市 公 司及 其 控股 股 东 、实 际 控制 人 或
者 其 各 自的 附 属企 业 不 存在 重 大业 务 往 来, 也 不在 有 重 大业
务 往 来 的单 位 及其 控 股 股东 、 实际 控 制 人任 职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三 、本 人 在最 近 十 二个 月 内不 具 有 第十 七 项至 第 二
十 二 项 所列 任 一种 情 形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四 、本 人 不是 被 中 国证 监 会采 取 不 得担 任 上市 公 司
董 事 、 监事 、 高级 管 理 人员 证 券市 场 禁 入措 施 ,且 期 限 尚未
届 满 的 人员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五 、本 人 不是 被 证 券交 易 场所 公 开 认定 不 适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董 事 、监 事 和 高级 管 理人 员 , 且期 限 尚未 届 满 的人
员。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六 、本 人 不是 最 近 三十 六 个月 内 因 证券 期 货犯 罪 ,
受 到 司 法机 关 刑事 处 罚 或者 中 国证 监 会 行政 处 罚的 人 员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七 、本 人 不是 因 涉 嫌证 券 期货 违 法 犯罪 , 被中 国 证
监 会 立 案调 查 或者 被 司 法机 关 立案 侦 查 , 尚 未有 明 确 结论 意
见 的 人 员。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八 、本 人 最近 三 十 六月 未 受到 证 券 交易 所 公开 谴 责
或 者 三 次以 上 通报 批 评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 十 九 、本 人 不存 在 重 大失 信 等不 良 记 录。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 十 、 本人 不 是过 往 任 职独 立 董事 期 间 因连 续 两次 未 能
亲 自 出 席也 不 委托 其 他 董事 出 席董 事 会 会议 被 董事 会 提 请股
东 大 会 予以 撤 换, 未 满 十二 个 月的 人 员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 十 一 、包 括 该公 司 在 内, 本 人担 任 独 立董 事 的境 内 上
市 公 司 数量 不 超过 三 家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 十 二 、本 人 在该 公 司 连续 担 任独 立 董 事未 超 过六 年 。
   √ 是
   □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 的
相 关 材 料真 实 、准 确 、完整 ,没有 虚 假 记载 、误导 性 陈 述或 重
大 遗 漏 ;否 则 ,本 人 愿 意承 担 由此 引 起 的法 律 责 任和接受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和 深 圳 证券 交 易所 的 相 关规 定 ,确 保 有 足够 的 时 间和精 力 勤
勉 尽 责 地履 行 职责 , 作 出独 立 判断 , 不 受该 公 司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人 或 其他 与 公 司存 在 利害 关 系 的单 位 或 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 任
职 资 格 情形 的 ,本 人 将 及时 向 公司 董 事 会报 告 并立即辞去该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 关
本 人 的 信息 通 过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业 务 专 区录 入 、报 送 给 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对 外 公 告 ,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上 述 行 为 视 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 规
定 或 欠 缺会 计 专业 人 士 的,本 人将 持 续 履行 职 责 ,不以辞职为
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
                                :王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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