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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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4-01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简称“深圳中院”)
          诉请公司全新设计开发的H 系列产品不侵犯MOTOROLA SOLUTIONS
INC.及 MOTOROLA SOLUTIONS MALAYSIA SDN.BHD.(前述两家公司统称“摩托罗拉”)商
业秘密和版权(简称“深圳案件”)。该案件进入庭审环节后,摩托罗拉向美国伊利
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美国法院”)提交了禁诉令动议,要求公司撤回深圳案件的起
诉,美国法院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批准了该动议。近日,公司收到美国法院的判令,
判令认定公司未能完全遵守其禁诉令,临时禁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双向无线电技
术的产品,并处以每天 100 万美元的罚款,直至公司完全遵守禁诉令之时止。
   目前,公司已撤销深圳案件的起诉,同时按要求暂停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产品,
并已向美国法院申请撤销上述判令,近日正在美国法院持续进行听证。公司将进一步
采取各项应对措施,争取最短时间撤销上述判令。
   本次案件起源于公司与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相关诉讼内容
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2022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
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 年 8 月 4 日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 年 10 月 28 日披露的《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第三节 其他重
要事项”,及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2020 年 3 月 9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
年 1 月 22 日、2022 年 2 月 9 日、2022 年 7 月 7 日、2023 年 9 月 5 日通过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上诉的公
告》。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专业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收入占营业
收入比重为 83.31%,其中双向无线电技术相关产品为主要构成。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申
请撤销上述判令,但案件后续进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循证券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来公司将
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 此 公 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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