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4-023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南京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规定,回购注销 32 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41,972 股。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对外披露的
编号为 ls2024-022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事 项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 1,310,231,012 股 减 少 至
元。公司将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也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 19 号云密城 A 栋 9 层
联系人:战略与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84552680
邮箱:600713@njyy.com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