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甬金”)
? 本次担保金额: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
越南甬金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
胡志明市分行”)、汇丰银行(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的借
款分别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美元和1,2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4月7日,公司及子公
司向越南甬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155.9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与中国信托胡志明市分行、汇丰银行签署了《最
高额保证合同》(CG-STVN2612-24)和《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越南甬金申
请的借款分别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美元和1,2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间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只涉及公司一家,越南甬金少数股东对本次担保按照其相应少数
股权比例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此次超股权比例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决策程序
年5月9日,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3-019、
上述担保事项金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
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预计的相关事项,2023年公司为下属
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敞口余额不超过40亿元,其中为资
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
担保余额为37亿元,两者担保额度可以进行内部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
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
得担保额度。
公司本次为越南甬金担保占用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越南甬金的担保余额55,155.98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
对越南甬金的担保余额71,068.58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星
成立时间:2019年4月10日
注册资本:55,000,000美元
注册地址:越南前江省新福县新立第一社龙江工业园132A、133A、135、136A
号地块
经营范围:加工不锈钢、精密超薄不锈钢板,加工、制造不锈钢板、金属材
料。
股权结构: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2%,佛山市联鸿源不锈钢有限
公司持股28%
越南甬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107,478.21 139,062.36
负债总额 65,646.75 85,521.04
净资产 41,831.46 53,541.32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1-9月
营业收入 126,592.52 201,594.34
净利润 5,587.09 11,670.45
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
项目
编号:CG-STVN2612-24
担保方 甬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甬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 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
被担保方
司 司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汇丰银行(越南)有限公司
债权人
司胡志明市分行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 1000万美元 1200万美元
主债权的本金、利息、违约金、 (a)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
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 银行费 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
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 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
担保范围
不限于律师费)及损害赔偿。 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
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
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
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
何贷款、透支、贸易、贴现或
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
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
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
义务及债务;(b)至银行收到付
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
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 或判决
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
息);(c)因客户未能履行该等
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 损害赔
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
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
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
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和(d)
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
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
师费)。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 担保函签署之日起24个月。
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
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
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
担保期限 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
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授信
银行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
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越南甬金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
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并依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
越南甬金目前经营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
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
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4月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172,947.68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98%;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的
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