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4-012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安徽省合肥市合肥洲际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建军先生主持,应到会董
事 9 人,实到会董事 9 人,董事周建军先生、张靓先生、徐健男女士、陆志虹先
生、骆训杰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刚先生、王春晖先生、陆银娣女士现场出席了本
次会议,董事 Marco Kerschen 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董
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
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5 票,反对、弃权均为 0 票),委员一致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5 票,反对、弃权均为 0 票),委员一致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5 票,反对、弃权均为 0 票),委员一致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审计: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979,702,628.73 元,加
上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77,825,648.39 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
股东分配利润 2,332,989,634.94 元。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043,188,656.58 元,加上
本年净利润 411,163,804.97 元,减去本年已分配利润 183,442,261.68 元,减去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 41,116,380.50 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229,813,819.37 元。
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
税)。按照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310,231,012 股计算,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
总计 209,636,961.92 元,高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高于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可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分
配。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ls2024-014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关联董事陆志虹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ls2024-015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 3 票,反对、弃权均为 0 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 408 万元(含
税)额度内决定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ls2024-016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5 票,反对、弃权均为 0 票),委员一致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ls2024-017《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对部分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
(含)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本次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金额可在
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实际
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每月支付利息,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关联董事陆志虹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ls2024-018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向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 3 票,反对、弃权均为 0 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医药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药湖北”)向其
少数股东湖北中山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 2 亿元(含)借款,借
款期限为一年,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与南药湖北向公司
借款利率保持一致,并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予以计算。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
押。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ls2024-019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 3 票,反对、弃权均为 0 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60 亿元(含)
的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
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
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
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
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两年。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ls2024-020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同意公司开展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人民币等值外币的跨境融资业务,
用于归还公司存量银行贷款或存量外债。本次实施跨境融资业务提款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两年(含)。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跨境融资业务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业务
等。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两年。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ls2024-021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
开展跨境融资的公告》)。
同意公司将组织架构中原江苏省药事服务中心(内设南京药事服务中心)改
名为江苏业务中心,取消南京药事服务中心。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票的议案;
根据《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有 32 名激励对象分别因离职、身故、
退休、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1,041,972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97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
司自有资金。
关联董事周建军先生、张靓先生、徐健男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ls2024-022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ls2024-024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暨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
版)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被保险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投保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保险期限为 12 个月,期满可续
保。
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购买保险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聘承
保机构、确定投保费用等。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调整为 20 万元/人(含税)。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 ls2024-025 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上述第 1 至 2 项、第 6 至 12 项、第 14 项、第 18 至 21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听取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