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路维光电
股票代码:68840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余百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新余华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新余顺禄并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钢城路 158 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钢城路 15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新余粤典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 516 号 2#楼 301 室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 516 号 2#楼 301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变动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4 年 4 月 3 日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路维光电”、“公司”、“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路维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路维光电、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新余百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余百耀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新余华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余华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指 新余顺禄并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余顺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指 新余粤典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新余粤典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合计持股比例变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动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新余百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新余百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 2016-05-12
经营期限 2016-05-12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222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2MA35HQ3MXB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
经营范围 货、保险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许敏 女 中国 中国 否
人委派代表
(二)新余华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新余华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 2016-04-08
经营期限 2016-04-08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5.0505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2MA35H6RB8T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顾问(不含金融、证券、期货、
经营范围 保险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邓慧明 男 中国 中国 否
人委派代表
(三)新余顺禄并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新余顺禄并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钢城路 158 号
成立日期 2018-12-25
经营期限 2018-12-25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4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2MA38AU2099
通讯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钢城路 158 号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
经营范围 券、期货、保险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
江晓红 女 中国 中国 否
人委派代表
(四)新余粤典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新余粤典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 516 号 2#楼 301
注册地址
室
成立日期 2018-03-28
经营期限 2018-03-28 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9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502MA37RRX18K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景源路 516 号 2#楼 301
通讯地址
室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
经营范围 保险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取得其他国
长期居住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家和地区的永久
地
居留权
执行事务
张龙保 合伙人委 男 中国 中国 否
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的情况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余百耀、信息
披露义务人二新余华谦、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新余顺禄、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新余粤
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对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控制,导致四者形成一致行
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投资人资金需求等原因履行已披露的大
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进行股份减持。本次权益变动中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及自身情况等
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已披露的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进行
股份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
自 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股份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义务人 种类 (股) (%)
新余百耀 至 108,400 0.056069
人民
大宗交易 币普
通股
新余华谦 至 73,400 0.037965
- 合计 - - 181,800 0.09403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9,848,4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转增后总股本为 193,333,720 股)的 5.09399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9,66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56%,
不再为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新余百耀 合计持有股份 2,900,000 1.499997 2,791,600 1.443928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438,400 0.743999 1,365,000 0.706033
新余华谦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3,480,000 1.799996 3,480,000 1.799996
新余顺禄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030,000 1.049998 2,030,000 1.049998
新余粤典 其中: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
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
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余百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许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新余华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邓慧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新余顺禄并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江晓红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新余粤典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张龙保
签署日期:2024 年 4 月 3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
上市公司名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梦海大道 5035 号前海华润金融中
称 限公司 所在地
心 T5 写字楼 801
股票简称 路维光电 股票代码 688401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新余百耀投资中心(有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
义务人一
务人一名称 限合伙) 发区
注册地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新余华谦投资管理中心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
义务人二
务人二名称 (有限合伙) 发区
注册地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新余顺禄并购投资管理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
义务人三
务人三名称 中心(有限合伙) 发区钢城路 158 号
注册地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新余粤典并购投资中心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
义务人四
务人四名称 (有限合伙) 发区景源路 516 号 2#楼 301 室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 无 一 致
股份数量变
化(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行动人
有√ 无 □
化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是 □ 否 √ 否 为 上 市有 □ 否√
公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 息 披 露 义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持股数量:新余百耀持有 2,900,000 股,新余华谦持有 1,438,400
股 份 数 量 及股,新余顺禄持有 3,480,000 股,新余粤典持有 2,030,000 股;
占上市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持股比例:新余百耀持有 1.499997%,新余华谦持有 0.743999%,
比例 新余顺禄持有 1.799996%,新余粤典持有 1.049998%。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新余百耀减少 108,400 股,新余华谦减少 73,400 股,
新余顺禄减少 0 股,新余粤典减少 0 股;
本次权益变
变动比例:新余百耀减少 0.056069%,新余华谦减少 0.037965%,
动后,信息披
新余顺禄减少 0.0000%,新余粤典减少 0.0000%;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变动后数量:新余百耀持有 2,791,600 股,新余华谦持有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后比例:新余百耀持有 1.443928%,新余华谦持有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期间:2024 年 3 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2 日
的股份变动
方式:大宗交易
的期间及方
式
是否已充分
披 露 资 金 来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是□ 否 √
个月是否在
二 级 市 场 买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行为外,无其他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卖 该 上 市 公股票的行为。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 公 司 和 股不适用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 提 供 的 担不适用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新余百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许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新余华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邓慧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盖章):新余顺禄并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江晓红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盖章):新余粤典并购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意资本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签字):张龙保
签署日期: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