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现有资产,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经营性
现金流,维持良好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维业建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将持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
行、商业保理公司(不含公司关联方)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由具备相关
业务资格的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保理服务。
基于行业特性、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现状,并依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工程
进度及预计未来回款状况,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市场平均水平。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限为准,并可按资金需求分批次提款。在应收账款转让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
构后,相关机构自行承担债务人偿付的信用风险,相关机构无权就债务人偿付的
信用风险向公司及子公司追索,但有权向债务人和/或次债务人进行追索。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
班子就本次保理业务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作机构,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具体
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主要内容及标的权属情况
状况等原因,预计本次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
数);
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就本次
保理业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合作机构;
应税负;
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
期限为准,并可按资金需求分批次提款;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经营性现
金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对本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有待公司选择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并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实
际需要推进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可能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
的影响造成实际执行情况与本次预计情况存在偏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