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股份: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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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1      证券简称:维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现状,
并依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工程进度及预计未来回款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
联方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保理”)申请商业保
理额度,本次开展的关联商业保理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
综合融资成本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保理业
务申请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并可按资金需求
分批次提款。在应收账款转让给华金保理后,华金保理自行承担债务人偿付的信
用风险,华金保理无权就债务人偿付的信用风险向公司及子公司追索,但有权向
债务人和/或次债务人进行追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就本次
关联保理融资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订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关联董事张巍、张宏勇、金智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投资”)通过珠海铧创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创投资”)间接持有华金保理 100%的股份,华
发投资与公司均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
团”)控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届时关联股东珠海城市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华发投资间接持有华金保理 100%的股份,华发投资与公司均受华发集团控
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的股份。华发集团间接持有铧创投资 57.74%的股权。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华金保理总资产为 789,875.30 万元,
净资产为 180,112.32 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1,405.34 万元,净利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标的权属情况
应税负;
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商业保理综合融资成本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市
场平均水平。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开展系基于行业特性、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现状,并依据公
司业务发展情况、工程进度及未来回款状况的预计,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
充分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改善经营性现金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对资金
的需求,又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履约能力良好。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
财务状况造成不良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金额约为 72.24 亿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审阅公司相关
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商业保理有利于加快公司应收
账款回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既满足了公司项目运营需要,解决了公司对资
金的需求,又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关联方所拥有的资源和业务优势,促进公司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相关
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有待双方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实际需要共同推进实施,在实施过程
中可能由于政策、内外部条件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实际执行情况与本
次预计情况存在偏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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