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商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五)

证券之星 2024-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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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4-04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五)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4月2日,公司收到尤尼泰振青所出具的《审计进展情况说明》,尤
尼泰振青所表示:“公司业绩预告显示扣除后收入1.39亿元,其中有待核实收入
至少0.46亿元,主要涉及自营黄金、家电业务,尚需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核实
结果目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扣除相关待核实收入或相关待核实收入不予确认,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将不足1亿元。我们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对自营黄金
和家电业务执行了部分审计程序,包括访谈、函证、盘点及凭证抽查等工作。截
至目前,尤尼泰振青所已执行的部分审计程序尚无法消除其对待核实收入的疑虑,
亦未形成结论性意见。上述问题在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后,如不能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2023年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
会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净资产为负值,经审计后的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3月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3月31日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一)》(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二)》(公告编号:2024-021)。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三)》(公告编号:2024-029)。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四)》(公告编号:2024-039)。
  四、其他事项
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所”)出具的《审计进展情况说明》,尤尼泰振青所表示:
“公司业绩预告显示扣除后收入1.39亿元,其中有待核实收入至少0.46亿元,主
要涉及自营黄金、家电业务,尚需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核实结果目前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如扣除相关待核实收入或相关待核实收入不予确认,公司2023年度营
业收入将不足1亿元。我们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对自营黄金和家电业务执行
了部分审计程序,包括访谈、函证、盘点及凭证抽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尤尼泰
振青所已执行的部分审计程序尚无法消除其对待核实收入的疑虑,亦未形成结论
性意见。上述问题在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后,如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消除我们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87万元左右;
公司预计2023年末净资产为12,985万元左右;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3,892万元左右。
笔数较多或银行卡开户行属异地等情况,公司将配合年审会计师对上述相关收入
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涉及金额约为2,522万元。公司2023年度自营家电业务中,
存在公司根据采购合同接受部分供应商免费提供仓储、物流服务,在公司实现销
售后,部分商品直接从供应商仓库委托代管仓发送给客户情形,公司将配合年审
会计师对上述相关收入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涉及金额约为2,065万元。以上待核
实业务合计涉及金额约为4,587万元。
  现阶段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尚未结束,待核实业务经核实后能够计入营业
收入的金额尚不确定,最终审计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
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且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
如果2023年年报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终
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亏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3)和《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最终财务数据以正式披露的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
办理(2023年12月修订)》中第十三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财
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
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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