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投: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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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24-009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总股本由 819,660,744 股增加至 951,586,865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静安区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所持股份比
例被动稀释超过 5%。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5%,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性质            机关
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巨鹿路 915 号 13、14 楼
负责人             龙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10106002440544J
  二、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74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1,926,121 股,该部分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认购对象,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将由 47.78%降低至 41.15%,比例减少 6.63%。本次权益
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所涉后续事项
影响;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应当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本次
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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