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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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4-028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
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格林纸”)就相互供应商品、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
了《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为三年,现期限已满,根据公司实际
业务的开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经与泰格
林纸协商,拟续签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
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泰格林纸续签有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相关资料进行
了事前审查,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泰格林纸持有公司 28.09%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0733483XU
  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长江大道西
新港港口多式联运物流园 002 号
  法定代表人:叶蒙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8,394 万元
  经营范围:纸浆、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造纸机械制造、安装及技术开发、服
务;林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
料、装饰材料、日用杂品销售;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煤炭销售;石油及制品、其他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批发;金属材料、木材、废纸、废钢铁、矿石、机器设
备、机电产品、水泥、橡胶、电线、电缆销售;农产品的加工与销售;饲料及原
料的销售;粮油销售;港口装卸及物资中转服务(不含运输)。(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泰格林纸总资产 214.49
亿元,净资产 71.44 亿元,负债总额 143.05 亿元,资产负债率 66.69%;2022 年
度营业收入 112.25 亿元,净利润 3.17 亿元。
  主要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5.92%)、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持股 35.87%)、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华融资
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64%)
  (三)关联方的资信情况
  泰格林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正常执行,具备较强的履约
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泰格林纸向岳阳林纸提供的商品供应及服务内容及价格
经营活动中能够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服务、绿化环保、监理、仓储运输、材
料、印刷等其他产品、服务。
  在实际提供商品及服务时,泰格林纸向岳阳林纸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包括泰
格林纸或其子公司向岳阳林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
  (二)岳阳林纸向泰格林纸提供的供应商品及服务内容及价格
动中能够提供的其他产品、服务。
  在实际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岳阳林纸向泰格林纸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包括岳
阳林纸或其子公司向泰格林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
  (三)双方提供商品及服务的数量
  每个会计年度双方相互提供商品及服务的金额根据双方实际发生额计算。
 (四)价格确定原则
 商品供应及服务应遵循按市场价格商定原则,双方互相提供的各项产品或服
务的费用应按公正、公平、等价、合理的原则予以确定。
 (五)交易结算
 双方实际发生交易进行结算时,应办理双方实际交易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
量等的确认与签证手续,以此作为支付相应对价的唯一有效基准。
 (六)合同期限
  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本协议自双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时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泰格林纸续签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与原协议主要条款内容
不变。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与泰格林纸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
来源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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