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7 证券简称:鲁北化工 公告编号:2024-015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27 鲁北化工 2024/4/11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34.24%股份
的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在 2024 年 4 月 3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的相
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
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
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
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
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
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
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②、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
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
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②、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
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③、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
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
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
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④、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
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
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⑤、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
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
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⑥、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⑦、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⑧、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
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⑨、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
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
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
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⑩、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
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
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
行事宜;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
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
序号 议案名称 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6 万吨氯化法钛白粉扩建项目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再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以上议案 1-15 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6 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4 月 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6 万吨氯化法钛白粉扩建项
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再融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