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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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6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以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
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0.22%至 0.44%,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
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方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如下: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动态和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等因素,公司目前暂
未实施回购。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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