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共
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将公司聘
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对财务报告的审计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对内部控制的审计
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了审计意
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
容诚事务所通过应用多种审计方法,对公司重大内部控制流程进行了
全面梳理并充分执行了审计程序。同时,容诚事务所就审计团队配置、
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
领域、审计方案及执行情况、审计发现及管理建议等,向公司管理层
及治理层进行了汇报和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
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
行审议。
次沟通,内容包括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初步确定的
重要性水平、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风险评估、内部控制
等重大事项。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到董
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
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