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5,926股(调整后)
? 归属股票来源: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8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219.6341 万股的 1.37%。其中首次授予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9.41%;预留 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0.1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0.59%。
公司 2020 年、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故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由 85.00 万股调整为 125.8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76.00 万股调整为
(3)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5.31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51 人,预留授予 5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
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
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 2019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
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
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
示: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增长率(A)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业
对应考 或年度净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增长率(B)
归属期 收入或净利润累计值的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平均值
或(Bm) 或(Bn)
第一个 2020 年营业收入或净
归属期 利润
第二个
归属期
均值
第三个
归属期
润累计值的平均值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100%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
An≦A
增长率(A)
A
B≧Bm 100%
年度净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增
Bn≦B
长率(B)
B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核指标
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值的
出现 A
规则
合分布时,X=8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
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本期及其他各期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摊
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 2019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
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
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
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增长率(A)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业
对应考 或年度净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增长率(B)
归属期 收入或净利润累计值的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平均值
或(Bm) 或(Bn)
第一个 2021 2020 年、2021 年营业收 49.5% 32%
归属期 入或净利润累计值的平
均值
第二个
归属期
润累计值的平均值
第三个 年和 2023 年四年营业收
归属期 入或净利润累计值的平
均值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
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
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
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洪艳蓉女士
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0 年 5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编号:2020-035)。
(4)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热景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5)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调整前) (调整前) 股票剩余数量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调整前) (调整前) 股票剩余数量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尚未归属,
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因分红送转导致归
归属期次 归属人数 取消归属的数量及原因
(调整后) (调整后) 属价格的调整情况
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
鉴 于 公 司 2019 年
事,33.30 万股(调整后)
度、2020 年度、2021
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6
第一个归 年 度 权益 分派 实施
属期 完 毕 ,授 予价 格由
果为“C”;1 人个人绩效考
核 评 估 结 果 为 “D” ,
消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05,926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柳晓利为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董事林长青为关联董事,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
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8 日,因此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6 月 8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
根据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
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因此激
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适当人选;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人员情形的; 条件。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期限要求。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
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 2019 年度营
业收入或净利润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
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 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
排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的
平均值增长率(A)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该考核年度使
对应 或年度净利润累计值的 伙)对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归属 用的营业收入
考核 平均值增长率(B)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
期 或净利润累计
年度 目 标 值 触 发 值 审字[2021]100Z0208 号】、【容诚审
值的平均值
(Am) (An) 字[2022]100Z0081 号】:2020 年、2021
或(Bm) 或(Bn) 年公司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增长
第一 率 1297.91%(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个归 2020 30% 20% 基准),已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
入或净利润
属期 求,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第二
年营业收入或
个归 2021 49.5% 32%
净利润累计值
属期
的平均值
第三 年和 2022 年三
个归 2022 年营业收入或 72.9% 45.6%
属期 净利润累计值
的平均值
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的
平均值增长率(A)
该考核年度使
对应 或年度净利润累计值的
归属 用的营业收入
考核 平均值增长率(B)
期 或净利润累计
年度 目 标 值 触 发 值
值的平均值
(Am) (An)
或(Bm) 或(Bn)
第一
年营业收入或
个归 2021 49.5% 32%
净利润累计值
属期
的平均值
第二 年和 2022 年三
个归 2022 年营业收入或 72.9% 45.6%
属期 净利润累计值
的平均值
年、2022 年和
第三
个归 2023 100% 60%
业收入或净利
属期
润累计值的平
均值
考核指标完成比 公司层面归属比
考核指标
例 例X
年度营业收入累 A≧Am 100%
计值的平均值增 An≦A
长率(A) A
年度净利润累计 B≧Bm 100%
值的平均值增长 Bn≦B
率(B) B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
确定公司层面归
X=100%;当考核指标出现 A
属比例 X 值的规
B
则
现其他组合分布时,X=8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上述“净利润”指本期及其他各期激励计划实施产生
的股份支付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 次授予的 37 名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
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 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上述人员不具
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 33 名激励对象
良好、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 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中 26 人个人
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 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 及以上”本期
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4 人个人
归属的股份数量: 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面归属比例为 80%;3 人个人绩效考
评价结果
(A) (B) (C) (D) 核评估结果为“D”,本期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 0%。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
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上述人员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余 4 名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中个人绩效考
核评估结果为“B 及以上”本期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为 100%。
因此,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 30 名激
励对象可归属 170,406 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
计 4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35,520 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4 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
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1.1888 万股(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中 4 人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3 人
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上述不能完全归
属或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9182 万股(调整后)由公司作废。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 1 名激励对象已不在公司
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48 万股(调整后)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5870 万股(调整后)。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归
属 20.5926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20.5926 万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8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期限为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量
获授限制
可归属数 占已获授首
性股票数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量(万股) 次授予部分
量(万股)
(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
(调整后)
总数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小计 17.9080 5.1237 28.61%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6 人) 41.5880 11.9169 28.65%
合计 59.4960 17.0406 28.6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量
获授限制
可归属数 占已获授首
性股票数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量(万股) 次授予部分
量(万股)
(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
(调整后)
总数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 人) 11.8400 3.5520 30%
合计 11.8400 3.5520 3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 4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3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绩效考核评估
结果为“D”不满足归属条件外,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34 名激励对象(其中首次授予
部分 30 名,预留授予部分 4 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合计为 20.5926 万股(调整后)。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以及本次归属事项符合《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热景生物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
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
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三)《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