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华强、段琳、许青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