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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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28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邬成忠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独立董事邬成忠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邬
成忠先生,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会
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 年 8 月-2008 年 12
月就职于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高级经理;2009 年 1 月-2020
年 9 月就职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助理总监、副总监、总监;2020 年
董事会秘书;2022 年 2 月至今,任一村资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邬成忠先生已出席公司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并对公司《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赞成票,
并作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
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
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
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本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请详见本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00-
   (三)征集程序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
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 16 号芯朋大厦 11 层
  收件人:孙朝霞
  联系电话:0510-85217718
  联系传真:0510-85217728
  邮政编码:21402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邬成忠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
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
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
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邬成忠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
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
 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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