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 日上午 10 点在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上海银行大厦 7 楼召开。会议应参会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会表决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
公司编制的 2023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
核意见:
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
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 2023 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811,796.65 元,母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94,116,918.56 元。
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6,677,113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
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监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一至四项目议案均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
七、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
对会计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