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路股份”)股东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以下简称“青岛多邦”)、郭克云(上述 2 名股东以下合称“出让方”)委
限合伙)
托,组织实施本次云路股份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
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情况、出让方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金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完成全部出让方相关资
格的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出让方提供的工商登记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
托书》、
《承诺及声明函》等,并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方式对出让方资格进行
核查,同时收集了相关核查底稿。
(二)核查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时间 2020 年 11 月 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2MA3UA7E96E
认缴金额 1,700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庞靖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鑫源东路 8 号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并取得青岛多邦出具的《承诺及声明函》,青岛多邦不存在营业期限
届满、股东或合伙人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
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
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规定
应当终止的情形。
(2)青岛多邦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青岛多邦非云路股份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云路股份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通过青岛多邦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需遵守《实施细则》
第六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青岛多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
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5)青岛多邦本次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
受限或者禁止转让情形。
(6)青岛多邦非国有企业,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1)基本情况
郭克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公民
身份证号码为 3702211955********。
(2)郭克云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郭克云非云路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云路股份副董事长,
需遵守《实施细则》第六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郭克云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的
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5)郭克云本次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
限或者禁止转让情形。
(6)郭克云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违反《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参与
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二)
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存在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三)拟转让股份
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四)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国
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等禁止性情形。
综上,中金公司认为: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克
云符合参与本次云路股份股份询价转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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