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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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31,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刘志宏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1/30~2025/1/29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              501,957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2%
累计已回购金额              797.69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71 元/股~17.6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予以注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5)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1,9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433,804,445 股的比例为 0.12%,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60 元/股,最低价为 13.7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976,867.5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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