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7%,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发行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棕榈股份”)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1 号)核准,向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
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自 2022 年 10 月 10 日上市
首日起 18 个月, 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812,816,265 股。
具体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以及占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锁定期如下:
占发行完成
序 认购股份数量 有限售股份数量 锁定期
发行对象 后股本比例
号 (股) (股) (月)
(%)
河南省豫资保障
公司
二、股份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自公司 2022 年 10 月 10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未进行过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未发生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
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812,816,26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325,830,815 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质押/冻结股份数量
序号 股东全称
(股) (股) (股)
河南省豫资保障房
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合计 325,830,815 325,830,815 0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25,830,815 17.97% -325,830,815 0 0.00
其中: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 0.00
首发后限售股 325,830,815 17.97% -325,830,815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86,985,450 82.03% 325,830,815 1,812,816,265 100%
三、股份总数 1,812,816,265 100% 0 1,812,816,265 100%
五、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
运营有限公司。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豫资保障房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 承诺期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类型 限
在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作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1、本公司承诺不会利用自
身的控制地位限制棕榈股份正常的商业机会,并
公平对待下属控股企业依照市场商业原则参与公
平竞争;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公司获取棕榈股
份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机会,本公司同意将相关
商业机会优先让渡给棕榈股份。2、本公司承诺将 河南省豫
河南省
收购报告 根据所控制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特点合理规划各 资保障房
豫资保 避 免
书或权益 企业的业务发展方向,依法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 管理运营
障房管 同 业
变动报告 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均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与棕 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
理运营 竞 争
书中所作 榈股份正在经营的业务有实质竞争的业务。3、如 任控股股
有限公 承诺
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经营的产品 东期间有
司
或服务与棕榈股份的主营产品或服务有可能形成 效
竞争,本公司同意棕榈股份有权优先收购本公司
与该等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产或本公司在子企业
中的全部股权。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同业竞争的相关规定,确保上市公司依法
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 河南省豫
河南省
收购报告 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资保障房
豫资保
书或权益 规 范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 管理运营
障房管
变动报告 关 联 程序;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保证关 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
理运营
书中所作 交易 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 任控股股
有限公
承诺 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东期间有
司
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3、保证不利用关联 效
交易非法移转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
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在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作为上市 河南省豫
河南省
收购报告 保 障 公司第一大股东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资保障房
豫资保
书或权益 上 市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 管理运营
障房管
变动报告 公 司 的有关规定,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保护 有限公司 严格履行
理运营
书中所作 独 立 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将 任控股股
有限公
承诺 性 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 东期间有
司
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效
承诺 承诺期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类型 限
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单
河南省 位/本人所申购的上述股份。本次发行对象基于本 新增股份
再 融 度非公开
豫资保 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已于 2022
资 股 发行股票
再融资时 障房管 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 年 10 月 10
份 锁 发行结束
所作承诺 理运营 售期安排。2、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 日上市。该
定 承 之 日 起
有限公 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 承诺在严
诺 18 个 月
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格履行中。
内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豫资保障房除上述承诺外,
无后续追加与股份限售、减持相关的承诺,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诺、变更承诺的情形。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棕榈股份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股东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